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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况下共同饮酒出事要承担法律责任?(朋友不在酒量在体谅)
发布日期:2014/5/28  浏览次数:1434


    在中国,酒文化底蕴浓厚,也不乏许多劝酒高手,很多喝醉能人都以把对方喝酒为最高境界。其实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喝酒,就是为了一个高兴的心情,但是一些人往往强人所难,不管对方能不能喝酒,都一味地强求,或用言语刺激,或强行灌酒,这让一些酒力弱的人十分难堪。

    难堪是小事,如果大家在一起共同饮酒,出了事故那才是大事。在生活中也不乏共同饮酒出事状况的现象。下面通过案例,来为大家讲述共同饮酒出事在承担责任。

案例:杨某与黄某、魏某、廖某等几位好友聚在一起吃夜宵,酒席散后,杨某在酒后驾车送黄某、魏某、廖某回家的途中发生车祸,造成杨某死亡,魏某、廖某受伤。事故发生后,魏某、廖某向杨某的家属赔偿了8万元,黄某却没有赔偿。于是杨某亲属将黄某诉至县法院,要求黄某赔偿各项损失12万余元。

    法庭经过审理认为,黄某意识到杨某酒后驾车的危险性,未及时有效地劝阻,反而接受其酒驾送自己回家,最终导致杨某酒驾肇事身亡。同时,杨某自身对肇事结果也存在过错,应承担主要责任。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黄某赔偿杨某家属3.2万元。

说法:

在与亲朋好友的共同饮酒中,非强制礼节性劝饮是传统民风民俗,如果饮酒出事,饮酒人要自行承担过度饮酒造成的损害后果。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,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:

第—是强迫性劝酒,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,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,仍劝其喝酒的行为;

第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,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,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;

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,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,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,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;

第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。

以上就是共同饮酒需要承担责任的四种情形,希望大家在饮酒时注意分寸,不能让人过度饮酒,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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